校内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充分调动我校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激励教研人员多出精品力作,依据全省党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奖活动的要求和省委党校今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开展第七届(2007-2008年)省委党校科研评奖工作。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成果种类 我校在职人员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学术专着、教材,发表的论文和已公开发表或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报省(含省)以上领导部门或领导人的研究报告等。 (一)参评指标 按照差额评选的原则,各参评单位分配6个推荐指标(专着、教材、论文和研究报告等指标可通用)。 (二)获奖比例 评出的优秀科研成果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0%;二等奖占获奖总数的25%;其余奖项均为三等奖。 (三)评奖程序 1、初评。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进行初评,将参评作品原件或复印件按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 2、评审。科研处将根据评审规则和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学科分类组织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3、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科评审初步结果进行复议、表决,确定获奖名单和等次,报省委党校校委审定批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请参评人报送评奖材料时,按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将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一式2份报送,参评人要填写《省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推荐表》。 2、请各参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之前将优秀科研成果奖参评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三、其它 省委党校将参照有关规定,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研处 2009年4月30 日
附件: 省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