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引进博士工作方案
一、基本条件
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历届博士,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3.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党校教学科研的工作能力。
5.专业: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各招1人。共3名。
二、考核办法
主要采取试讲与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聘请相关学科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评分。时间暂定7月下旬。
三、相关待遇
(一)服务期内的博士(服务期为8年)
除享受我校编制内教师工资待遇外,给予以下人才激励政策:
1.职称低于副教授的,享受校内副高工资待遇(入编当月起),直至获得副高职称为止。个人职称可达正高(教授)。
2.购房前,获批入住市人才公寓的,公寓月租费由党校报销,没有获批入住市人才公寓的,在社会上租住房,党校每月支付房租费2000元。
3.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分三年给付,第一年给付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给付5万元。
4.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
5.每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分别按照国家级4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二)服务期已满的博士
继续留校工作,以三年为一聘期签订协议,聘期内每月给予教学科研补助1000元。每三年期满后可续签,一直享受该政策待遇,直至退休。
四、联系方式
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政治处
李义新 电话:0552-3126976 18110208023
纪丽雅 电话:0552-3121125 18110206620
中共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