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文件
皖校研发〔2014〕17号
关于在研究生教育中进一步完善淘汰机制的通知
各教学点:
办学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坚持党校姓党原则的标志性属性。近些年,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们采取了推进标准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学风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科学化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把面授、考试和毕业论文关,增强学员自律意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建立并严格执行研究生教育淘汰机制,严把培养过程关、面授关和出口关,毕业学员淘汰率将严格控制在5%以上,具体办法如下。
1、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课时总数1/3以上。
2、考试严重作弊或他人替考。
3、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科目超过本专业所有课程1/2以上或总补考科目超过4科)。
4、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或论文评审、答辩未通过。毕业论文环节淘汰率不得少于5%。
此通知请各教学点积极宣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