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
2018/01/16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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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

中共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勤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6 15:50 阅读次数:79次 分享到: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勤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办学质量,校委研究决定,对在职研究生听课考勤管理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考试管理。学员请假或旷课达不到规定出勤率的,取消本学期期末考试资格,一律参加补考。

二、严格学籍管理。学员确实无法保证参学率,由班主任进行劝退,自动退学的,当年学费扣除相关费用后予以退还,对劝退而不愿退学且仍不能正常参学的学员, 由校研究生部报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审批,取消其学籍,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主任具体负责日常考勤,采取个人签名的考勤办法。请假或旷课均属缺勤;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缺勤。班主任要认真、如实、及时填写考勤表,每次面授时公布并在各班QQ群公布,做到公开透明、相互督促。

四、严格督查考勤制度。研究生部负责督查参学情况,并与班主任一同督查到课率,每次督查情况记录备案,并报分管分管领导。校分管领导随机巡查到课率与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并作记录。

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需严格按照《在职研究生考核管理规定》执行,报班主任和班长签字同意,请假超过三天的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学员确因特殊原因,履行请假手续超过规定缺勤率的,由班主任报备相关材料,经校研究生部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期末考试。校研究生部将学员参学考勤情况每学期一次通报给其所在工作单位。

六、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的本校教职工必须带头模范遵守考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制度一视同仁,无特殊照顾。

                                                                                      中共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研究生部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