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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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教学

关于举办2013年秋季班课题试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2 16:31 阅读次数:105次 分享到:

各有关部门:

为安排好秋季主体班课程,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校委决定进行秋季班课题试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3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共两天半。9月4至5日全天试讲, 9月6日上午集体评议。

时间:上午8:30,下午2:30;地点:二楼中厅教室。

二、参加人员

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组织领导

由校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课题试讲评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长双;副主任委员:诸宗缘、黄敬荣、何长辉、冯国石;成员:丁海洪、饶彩霞、王明臣、李义新、钱付良、许如宝、任兰、周兰蓉。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四、试讲程序

参加试讲的教师按抽签排序,每半天安排3位教师试讲,时限4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由教务处统一调整。

五、具体要求

1、教学部门以说课、试讲等形式对本部门教师的授课进行把关,试讲教师9月2日下班前将课题简案(800字以内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电子邮件信箱bbjwc@163.com)。试讲教师逾期不能提供简案的,必须在试讲前自行打印50份交教务处。若教师因故不能参加试讲,必须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并及时到教务处备案。

2、参加听课人员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试讲活动期间按《中共蚌埠中国共产党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党校教职工考勤及请假若干规定(试行)》(校字[2010]47号)对全体教师进行考勤,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听课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考勤结果由教务处统计,报政治处备案。集体评议时,所属教学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必须在评议会上对教师的试讲情况进行点评,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

3、评委应当全程听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课,应向评议委员会主任委员请假。试讲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填报《秋季班课题试讲评议表》,经本人签名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并反馈给教学部门负责人,并由教学部门负责人及时告知试讲教师本人。

4、听课人员应保持试讲课堂的良好秩序,上课时禁止随意外出,手机必须关闭。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3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举办2013年秋季班课题试讲活动的通知.doc